徐氏略记第401章 隋吏徐仲宗
徐仲宗生年与家世均未详载于正史其名仅见于《隋书·循吏传》附载及《隋书·刑法志》的零星记载是隋文帝杨坚统治时期一位以苛政闻名的地方官员。
他活跃于隋开皇年间(581-600年)凭借隋朝初年“重典治吏”的政治风气以及自身对律法条文的熟稔从基层僚属逐步升迁最终出任魏州刺史成为一方军政要员。
魏州(治所在今河北大名东北)地处黄河下游是隋朝连接河北、山东的交通要冲人口稠密商旅云集既是经济重镇也是朝廷掌控河北地区的战略支点将徐仲宗置于此任可见朝廷最初对其行政能力的认可。
隋文帝杨坚在建立隋朝之后深刻认识到南北朝时期以来吏治腐败、政令不通等问题带来的严重弊端。
因此他在刚刚登上皇位之时就将“重法治国”作为施政的核心原则。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杨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他下令修订《开皇律》对各种法令进行规范和完善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明确性。
其次他大力整顿地方吏治严惩贪污腐败和苛暴之官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以树立朝廷的权威和公信力。
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徐仲宗踏入了仕途。
他早年在地方任职时就以“执法严苛、行事果决”而闻名。
对于下属官吏的过失他毫不姑息迁就哪怕是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错误如文书的错漏、差役的迟到等他也必定会施以重典进行惩处。
这种“铁腕作风”虽然在当时引起了一些争议但却恰好契合了隋初朝廷“整肃纲纪”的诉求。
因为只有通过严厉的执法和果断的行动才能有效地打击腐败现象恢复社会的公正和秩序。
正因为如此徐仲宗的这种作风得到了杨坚的赏识和认可成为他得以快速晋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随着时间的推移徐仲宗的官职不断提升他的“铁腕”手段也越发得到彰显为隋朝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出任魏州刺史后徐仲宗的施政风格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变得愈发极端和严厉。
他坚信只有通过实施“重典”才能有效地治理地方维护社会秩序。
在赋税征收方面徐仲宗完全不顾及隋初“轻徭薄赋”的政策基调。
他一心想要在自己的任期内取得显着的政绩于是不顾百姓的实际情况强行提高征税额度。
他规定百姓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税款绝不容许有丝毫的拖延。
一旦发现有人未能按时缴税他便毫不犹豫地将其定性为“抗税”并派遣衙役上门催缴。
这些衙役们手段粗暴动辄对百姓进行鞭打和拘禁给百姓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恐惧。
然而魏州境内的许多农户由于遭受了水旱灾害生活已经十分艰难根本无力按时缴纳如此高额的赋税。
面对这种情况徐仲宗不仅没有向上级申请减免赋税反而变本加厉地采取了更为严厉的措施。
他下令将这些农户的家产全部查封变卖以弥补税款的缺口。
更过分的是他还将那些拖欠赋税的百姓及其家人押至州府衙门前示众以此来逼迫他们的邻里代为缴纳。
这种做法引起了魏州百姓的强烈不满和愤恨民怨沸腾。
人们对徐仲宗的暴政怨声载道但却敢怒不敢言。
整个魏州陷入了一片恐慌和混乱之中社会秩序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在治安管理上徐仲宗更是推行“宁可错捕不可漏网”的极端策略。
他规定境内只要发生盗窃、斗殴等案件当地里正、保长若不能在三日内破案便与案犯同罪论处;而抓获的嫌疑人无论证据是否确凿先以严刑逼供迫使对方认罪。
一次魏州下辖的元城县发生一起失窃案失主丢失绸缎数匹里正未能及时破案徐仲宗便将里正及周边十余名可疑村民一同逮捕在州衙大堂上亲自监刑对众人施以杖刑、夹棍之刑致使数人重伤最终虽抓获真凶却也牵连了多名无辜百姓。
此类事件频发使得魏州百姓对徐仲宗既怕又恨私下称其为“徐罗刹”即便路遇州府衙役也纷纷避之不及。
徐仲宗的苛政不仅针对百姓对下属官吏也同样严苛到不近人情。
他在魏州刺史任上制定了一套极为繁琐的官吏考核制度从公文书写的工整度到日常值班的考勤再到下乡巡查的次数都有明确且严苛的规定稍有违反便会遭到降职、罚俸甚至罢官的处罚。
有一次一名参军因母亲病逝未及向徐仲宗报备便回乡奔丧徐仲宗得知后竟以“擅离职守”为由上奏朝廷将其罢官并下令追回其任职期间的全部俸禄此举令魏州官吏人人自危虽不敢公然反抗却也心生怨怼许多官吏为求自保逐渐变得墨守成规不再主动处理政务导致魏州行政效率大幅下降。
隋初虽倡导“重典治吏”但隋文帝并非一味纵容苛暴反而多次强调“为政当以爱民为本”要求地方官“宽严相济”。
徐仲宗在魏州的所作所为很快便通过两种途径传到了朝廷:一是魏州百姓不堪其苦有人冒着风险辗转前往长安向朝廷递交诉状历数徐仲宗的苛政;二是隋朝设有“巡察使”制度定期派遣官员巡查地方吏治巡察使在魏州考察时亲耳听闻百姓的怨言亲眼目睹徐仲宗因苛政导致的民生凋敝随即向朝廷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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